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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奉献 做表率 甘当人民的公仆
杨友昌,今年37岁,现肇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我是85年通过公开招录考入法院的,可以说这是我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拥有了一份神圣而荣耀的工作。在庆幸的同时,我考虑得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在神圣的光环背后,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称职的人民法官,象顾双彦那样如何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满意则是我唯一的追求和奋斗的目标。十几年来,我就是带着这样的追求在不懈地努力着,默默地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应尽的职责。虽然时间渐渐地淡化了初时的兴奋,工作的内容也渐趋平淡,但我始终没有放弃我的目标,反而愈久弥坚,百折不挠。下面我从做事、做人、做官三个方面谈一谈自己的感受。
一、踏踏实实做事
人生在世,经历不完的是各种各样的事情,每个人都是在做事中成长起来的。可以说,做事是人的生存之本。只有踏踏实实做事,才能无愧于天地之间。平常人尚且如此,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更是责无旁贷。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从书记员、法警、助审员到今天的副庭长,每一步都浸透着我辛勤的汗水。在工作中,我就是凭借着踏实的作风和向上的激情,善待每一项工作。真正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钻研一行,干好一行。无论是庭审记录还是内勤管理,无论是协助办案还是独立审判,我都投入了自己全部的热情,每一项工作都力争圆满完成。因为我知道,我的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甚至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责任重大,决不能掉以轻心。如李国良诉吕宪武财产赔偿一案,李与吕共同去河北贩运江鱼,后因分红不均双方反目,李状告吕赔偿鱼款1,200.00元。由于此案证据不充分,迟迟无法解决。李多次上访到省市县法院,并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联系,扬言如果法院不给解决就死在法院。十几年来,一直背个黄书包,往返于各地找各级领导纠缠。最后院党组把此案交给我处理,但是十几年的积案,一无材料,二无证据,怎么办?我深知其中的难处,但重担在肩,就是明知山有虎,也要偏向虎山行。我多方查找此案的知情人,广泛搜集线索。终于在一位老领导的协助下,找到了线索,被告人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终于同意给付1,000元。但李嫌少,说必须全额给付,没办法,我自己拿出200元给了他。这时李又反悔,声称必须由被告给付十几年打官司的损失费。无奈之下,我多次到原告家做他的思想工作,经过大量的工作,最后终于使该案圆满解决。又如在执行张某诉庄某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庄骑摩托车将张撞伤,造成残疾。法庭判决执行未果,张的妻子用驴车将丈夫拉到法庭,向我哭诉家里土房几近坍塌,没吃没喝,丈夫又成了残疾,日子没法过。我闻之动容,下定决心处理好此案。为了使庄某尽快履行义务,我多次对其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最后说服了庄某,终于使庄某给付了全部的赔偿款。当我把赔偿款亲自交到张妻手中时,张妻感动得已经泣不成声,非要请我吃饭,被我坚决谢绝了。之后她又拿出200元钱塞到我手里,我严厉地批评了她,把钱退给她,告诉她要好好使用这笔钱,这是你们全家的活命钱。第二天,她送来了一面锦旗,让我无论如何必须收下,否则她就长跪不起。我收下了这面锦旗,但是没有挂在墙上,而是永久珍藏起来,因为这是当事人对一名法官的认可和信任,这种信任千金难买。
在我被任命为新站法庭副庭长并主持工作后,深感自己的压力很大,担心自己的能力水平有限而影响整个庭的工作。我自己干不好事小,给全庭带来影响事大,但是我别无选择。我深知“打铁还须自身硬”的道理,首先对自己约法三章: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带头做到勤政、廉政、公正。在我的带领下,全庭同志齐心协力,多快好办案,使我庭所办的案件无论是在数量还是质量方面都居全院之首。在我调任民庭副庭长并主持工作后,我感觉到这个集体是一个充满激情,团结向上的集体。庭内人员年龄结构合理,搭配得当,优势互补。由于民庭的工作繁杂,矛盾也相对比较集中,是法院最敏感的单位。涉及案件性质复杂,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也十分复杂,每天都处于错综复杂的关系之中。但是我却把这些当作是考验和锻炼自己,体现自身价值的最好的实践环境。几年来,我给自己确立了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边指导的工作方法。除了自己学,还带领全庭干警一起学,使全庭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水平不断提高,在某些方面已经走到了全院的前列。老百姓打官司大多是出于无奈,在诉之法院后,他们唯一盼望的就是公正。在他们的心目中,公正就是“青天”,特别是在农村,法律的公正就是社会的公正,就是共产党的公正。因此,作为法官,要把公平公正始终放在第一位。这是影响稳定的大事,为了使当事人能够对法院的判决息诉服判,就必须认真做好解惑释疑的工作。凡是当事人不服判或提出疑问的,我都认真接待,耐心解释,妥善处理。如在处理张桂珍诉其外甥齐力军债务一案中,张将钱存放在齐手,但后被其一居生活的儿子拿走,张认为齐与自己的儿子串通,于是状告齐返还本息。此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均判张桂珍败诉,但张仍无理纠缠,多次上访。为了消除不稳定因素,我们多次耐心解释,促其息诉,并多次给其钱物,解决她的生活困难,对其进行感化,张对法院的工作表示理解和满意,已经息诉。由于我们注重在工作中多做解释,从而使上访的情况大大减少,社会满意率也大大提高。通过实际工作,我深深体会到,事业是干出来的,才能是在实干中锻炼出来的。只有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重实际、重实干、重实效,才能使自己做过的事情经得起党、经得起人民、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堂堂正正做人
顾双彦是我们新时期法官学习的楷模,从她的身上体会到,人不能太虚拟化,如果这样,别人不会去接近你,也不敢去接近你。作为一名法官更应该对自己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首先你必须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我在平日的工作和生活中,特别是同志间的交往中,时常这样告诫自己。虚伪的代价是巨大的,无论什么人,什么事,虚伪永远换不来真诚,只能给你带来恶果。十几年来,无论在哪个部门,无论我是怎样的职位,我做人都遵循自己的原则:一是公道正派。说起来当事人对法官的要求并不高,只要你尊重他们,能给他们平等的待遇,他们就会很满足。作为一名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干警,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经常以换位思想考虑问题和处理问题,以公心办理每一起案件,就不至于让他们失望。如张某诉于某宅基地侵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因为审判员的一句玩笑话,就抓住办案人不放,说办案人不公有偏见,并找院领导告办案人的状。我知道后,耐心解释,用真诚打动了她,使她心服口服,原本准备上诉的案件,得到了息诉。二是要有大局观念。负责一个部门的工作之后,担子重了,责任大了,观念也应当发生变化,考虑问题一定要走出个人主义和小集团利益的圈子。对于院里的集体活动都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看待,能自己解决的尽量自己解决,不给院里添麻烦,不给领导出难题。比如派车问题,我们每次都提前和办公室打招呼,能与别的庭室顺道同行的就尽量同车。院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参加各种会议,我们每次都坚决服从全院的大局工作。三是要谦虚谨慎。俗话说:满招损,谦受益。我常提醒自己,做庭长的不一定处处比别人高明,一定要尊重同志,尊重下属,虚心倾听大家的意见,向周围的同志学习,不懂就是不懂,不能不懂装懂。工作中注意培养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扎扎实实办好案,干好工作,淡泊名利,永保一颗平常心。
三、清清白白做官
作为一名中层领导,我的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我深知是组织选择了我,是工作选择了我,是人民选择了我,而不是权力选择了我。所以,我要对得起这份信任,承担起这份责任。而不能用人民给予的权利对人民群众作威作福,摆官架子。为政清廉,是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我当副庭长主持工作近五年的时间,找我说情的人不少,其中也不乏我的直近亲属和同学好友,但都被我一一谢绝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是我时刻谨记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人民法官,我的权力是用来维护公正的,而不能成为我做任何交易的砝码。一次,一个当事人到我家送礼,怎么说也不走,最后硬让我给撵了出去。经过这件事后,我给自己定了一条规定:凡是到家里来的当事人一律不接待,凡是往我家打电话的一律回绝。说句心里话,干我们这行的,没有说情的是不可能的。案子刚到手,还没来得及了解案情,说情的就上来了,托关系,找人通融,有时推都推不开。如果把握不住,就很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和我的爱人都是本地人,当地的亲戚、同学、同事、朋友都不少,免不了碰上为案件说情的情况。对于这样的人情关系网,我的原则是不唯权、不唯亲、不唯钱,公事公办。为此,没少驳亲友的面子,也得罪过一些人,但大多数最终还是理解我的。
十几年来的工作,使我深深体会到自己工作上还有很多缺点和不足。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只不过是按照一名党员的标准做点份内之事。但是组织上却给了我很高的荣誉,四次被县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两次被县政府记功表彰;先后两次被县政法委授予“专项治理活动先进个人”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严打”先进个人称号;三次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文明干警及文明干警标兵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审判员;被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优秀人民法官;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去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好法官。我曾任职的新站人民法庭当时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庭,98年荣记集体三等功,并被评为文明法庭标兵,被省政法委评为争创双满意达标庭。现在我所工作的民庭,99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文明庭室,2000年被省政法委评为争创双满意活动达标庭,并荣记集体三等功。
虽然我在组织的关怀、领导的爱护以及同志们的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深深知道和新时期的好法官顾双彦相比,我做的还远远不够,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以顾双彦为榜样,加倍努力,勤于奉献,爱岗敬业,甘做人民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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