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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中院推出司法为民30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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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网讯(记者王威)从今日起,在我市各级法院,对执行案件先执行后收费,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追索赡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案件实行司法救助,减免其应负责的诉讼费,对低保人员涉诉案件免收诉讼费。这是记者9月25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此次发布会上,市中院推出了《30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内容涉及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力、实行阳光收费、开展司法救助、严格立案期限等等。整个具体措施,贯穿了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强化了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平等保护的理念,使之在全市法院系统形成亲民、爱民、为民、便民、护民的良好氛围。 记者看到,此次中院推出的措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如:立案期限,特殊情况5日内立案,最长不超过7日;强化审判公开,公民可凭身份证参加庭审旁听,可凭身份证查阅法院的裁判文书等等。 市中院院长李云庭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推出这些措施有两点原因,一是党要求我们这样做,人民要求我们这样做。二是外地经验启发我们这样做。”李院长语重心长地告诫参加会议的法院同志:“千万别忘了人民,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建设‘四型’法院创建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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