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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召开

 
 
    3月14日,为保证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大庆市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贵到会并讲话。此次会议由市中级法院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等8家单位会签文件,共同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及“执行威慑机制”。文件明确规定在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启动“执行威慑机制”: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毁损财产及对抗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在执行期限内下落不明;其他需要启动“执行威慑机制”的情形。“执行威慑机制”启动后,按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土地部门将不允许上述被执行人参加土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活动,停止向上述被执行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变更、抵押等有关审批手续;工商部门将对上述被执行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开业、变更、注销等行为进行相应约束,停止变更被执行人所持有的股权,停止变更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停止为被执行人办理设立新的企业及参股经营等手续;房产部门将停止向上述被执行人办理房产登记、抵押、买卖、转移等手续;公安部门将对上述有未了结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执行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依法限制其出国、出境,停止给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车辆过户等转让手续,在给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车辆购置、上牌、年检等转让手续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关信息,便于人民法院对车辆进行控制;发改委及规划部门将停止给上述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办理一切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等相关手续,停止给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办理规划项目审批手续;金融机构接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不得向被查询、扣划单位通风报信,对人民法院提出的配合查询、冻结、扣划等要求积极配合,有关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名单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期向人民银行诚信系统提供,人民银行将通过诚信系统向所有金融机构发出风险提示信息。同时,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将移送公安部门并将移送材料送同级检察机关的监督部门。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贵在讲话中希望大庆市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思想、文件、行动、信息、领导上配合,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认真落实市委文件精神,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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