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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法庭人民基本情况 

 

 永乐人民法庭始建于1979年12月10日,至1988年之前,该庭辖永乐镇、新福乡、双龙山乡、乐园良种场。1989年5月辖永乐镇、新福乡、乐园良种场。建庭时,法庭在镇政府院内办公,1986年,镇政府为法庭建起了70平方米三间全砖平房,法庭干部由2人增加到3人,安装了电话,干部配上了自行车。1987年法庭有了二轮摩托车。

 1995年7月,永乐法庭建起了独门独院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248平方米,有审判庭长室、审判员、书记员室、调解室,干部寝室、餐厅和车库,有了办案用车。

 现在永乐法庭辖大庆采油八厂四矿、记乐镇、新福乡。干部为4人。其中庭长(负责人)1人,助审员2人,书记员1人。法庭干部均为法律专科毕生。法庭座落在丰乐镇,经济比较发达,辖区面积550平方公里,人口达11万人。

 建庭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永乐人民法庭在县委县人大的领导监督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公正为主线,以创建一流的审判队伍为目标,以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辖区的社会发展、经济繁荣、治安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1987年以来被评为全区、全市标准化人民法庭、全省标准化人民法庭。法庭干部先后有3人被评为文明干警、办案能手。

                                                   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