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只对请求的内容作高度概括性的表述,让人看了一目了然。例如:"原告对被告就××××(事项)给予作出罚款处分不服,特诉请你院依法审判"。
| 原告:冯××,男,30岁,汉族,个体户,××省××市××区 |
| ×× 乡××村农民。现住××区××乡××村。 |
| 被告:××市公安局××分局。 |
|
诉 讼 请 求
|
| 一、判决被告为扣押"人质"索款,对原告却容审查行为是 |
| 违法 和无效的。 |
| 二、判决被告返还收取原告的7000元。 |
| 三、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因被关押而造成的损失计35700元。 |
|
事 实 与 理 由
|
| 原告和胞弟冯××于1992年5月15日同居住在××市××区 |
| × ×乡杨××合伙经营家俱,租用××乡宋×的房子作为加工 |
| 场地。当 时原告兄弟以两套家俱、一张西式床、折价3500元作 |
| 为投资,在加工 中,原告单方购置材料支付3100元、付加工费 |
| 2500元,运输费1900 元,房租费450元,合计投入11450元。一 |
| 共生产出七套家俱(含入 股两套在内),合伙对方杨××卖掉 |
| 一套,还有两套存放在房子处,下 余四套由我们于1992年11 |
| 月2日拉到外地推销。双方合秋经营帐目 未甭算,××市公安 |
| 局××公局派民警李××,孙××于1993年11 月25日夜里十一 |
| 点钟到我家以"盗窃罪"为由,强制将我押往××市, 关进拘留 |
| 所。 |
| 12月5日上午,被告的工作人员李××和孙××提审时, |
| 我将办 家俱厂和卖家俱的经过情况说了一下,李××说我不老 |
| 实,抓住我的 头发在墙上撞了几下,当时我头晕眼花,清醒后 |
| 我说交待的都是事实。 李××说"你不老实,我关你几个月"。 |
| 12月20日,被告工作人员李××和一位警员来提审我,李 |
| 问我 在拘留所怎么样,我说实在受不了,李说,受不了,你写 |
| 信给家要一 万五升元到二万元来,放你,没办法,只好答应了 |
| 信的内容按李的口 授写的,信写好后李拿去寄的。 |
| 1994年元月5日下午,被告工作人员李××拿一份材料, |
| 我看后 发现内容与我交待的不一样,不愿签字,李硬叫我签的 |
| 字,这份材料 是被告作为报我劳教的"事实依据"。 |
| 原告被关押后,亲属多次前来交涉,被告仍坚持说要拿钱来 |
| 才放人,否则送去劳教3年。并将劳动教养报表给原告妻子看, |
| 以此威胁。 原告妻子一再陈述这是经济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 |
| 解决,你们公安机 关不能扣押一方当事人,替另一方逼索款 |
| 物。被告坚持原告犯有"盗 窃罪"不放人。原告妻子及弟弟等人 |
| 在××市共住两个多月,奔走× ×分局,××市公安局,并请 |
| 求检察机关出面,都无济于事,最后于 1994年3月20日在省、 |
| 市检察院的帮助下,原告付给被告7000元, 才获得释放。原告 |
| 共被关押116天,交拘留所费用230元,亲属奔走, 花差旅费 |
| 1700多元,影响一份加工"垫片"合同的履行,造成经济损 失4 |
| 万多元。 |
| 以上事实,足以证明原告盗窃罪不能成立,被告偏听合伙 |
| 经营一 方当事人杨××的谎言,其工作人员又接受杨××贿赂 |
| 的地毯,而导 致贪脏枉法,作出了违背法律规定的具体行政行 |
| 为,公安都早在1989 年3月就发出《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 |
| 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 通知》中,严肃指出:"一些基层 |
| 公安机关以查处诈骗等经济犯罪为名, 直接插手干预一些经济 |
| 纠纷案件的处理,有的甚至强行收审、扣押一 方当事人做人 |
| 质,替另一方逼索款物,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既 干扰经 |
| 济纠纷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侵犯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又 |
| 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必须加以纠正。" |
| 被告明知故犯,法律难容。为此起诉,请人民法院审查、 |
| 依法判 决,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原告的合法权益。 |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
| 1、释放通知书一份; |
| 2、拘留所收据一件; |
| 3、××分局收款7000元收条一件; |
| 4、合伙经营家俱的票据一叠。 |
| 此致 |
| ××区人民法院 |
| 附:本诉状副本1份 |
|
起诉人 冯××
|
|
1994年3月25日
|
2、"原告"、"被告"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对民事被告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被告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出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